云南省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取消不合理限制
在指定場所銷售農副產品無須辦執照
時間:2020-12-12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在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內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無須辦理營業執照;對經批準占道經營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費;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和農民工按照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日前,云南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從5個方面提出14條利好政策,進一步清理取消對靈活就業的不合理限制,強化政策服務供給,創造更多靈活就業機會,激發勞動者創業活力和創新潛能,鼓勵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穩定就業大局。
對就業困難人員
給予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為支持靈活就業,云南省鼓勵個體經營發展,對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給予免費創業培訓、“貸免扶補”創業貸款和創業擔保貸款扶持,依法落實促進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和農民工按照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同時,增加非全日制就業機會。云南省支持勞動者通過臨時性、非全日制、季節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多樣形式實現就業;要求各地合理設定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管理模式,預留自由市場、攤點群等經營網點,推動非全日制勞動者較為集中的保潔綠化、家政服務、批發零售、建筑裝修等行業提質擴容;增強養老、托幼、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等社區服務業的吸納就業能力;對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從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照規定給予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對經批準占道經營的
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費
為優化自主創業環境,《意見》要求,開通行業準入辦理綠色通道,對需要辦理有關行業準入許可的,實行多部門聯合辦公、一站式審批。在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內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無須辦理營業執照;
將家政服務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工作范疇,并把靈活就業家政服務人員納入職業培訓補貼范圍。
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經批準占道經營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費,建立公開投訴舉報渠道,依法查處違規收費行為。
提供低成本場地支持。落實階段性減免國有房產租金政策,鼓勵各類業主減免或緩收房租,幫助個體經營者等靈活就業人員減輕房租負擔。有條件的地區可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閑置空間、非必要辦公空間改造為免費經營場地,優先向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提供。
今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有困難
可按照規定自愿暫緩繳費
靈活就業,保障支持是關鍵。《意見》提出,將有創業意愿的靈活就業人員納入云南省大規模職業技能提升對象范圍,組織開展開辦店鋪、市場分析、經營策略等方面的免費創業培訓,促進提升創業能力和創業成功率。支持各類院校、培訓機構、互聯網平臺企業,開展針對性強的技能培訓和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的新職業技能培訓,按照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和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增強勞動者就業能力。
為加大對困難靈活就業人員幫扶力度,《意見》明確,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靈活就業人員,可按照規定自愿暫緩繳費。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按照規定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基數高于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停止其社會保險補貼。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及時按照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范圍。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實施意見
- 云政辦發〔2020〕61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意見》(國辦發〔2020〕27號)精神,進一步強化我省支持靈活就業的各項舉措,有力助推全省保居民就業任務的順利完成,結合我省實際,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切實提高對個體經營、非全日制以及新就業形態等靈活多樣的就業方式是勞動者就業增收的重要途徑,對拓寬就業新渠道、培育發展新動能具有重要作用的思想認識,把支持靈活就業作為穩就業和保居民就業的重要舉措,堅持市場引領和政府引導并重、放開搞活和規范有序并舉,立足我省實際,乘勢而上、補齊短板,進一步清理取消對靈活就業的不合理限制,強化政策服務供給,創造更多靈活就業機會,激發勞動者創業活力和創新潛能,鼓勵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全力以赴落實保居民就業任務,穩定就業大局。
二、支持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
(一)鼓勵個體經營發展。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通過提升市場主體注冊登記信息化、便利化、規范化水平,為創業人員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詢、注冊服務。引導勞動者以市場為導向,依法自主選擇經營范圍。鼓勵有創業意愿的勞動者創辦投資小、見效快、易轉型、風險小的小規模經濟實體,促進新設市場主體保持較快增長,進一步釋放市場活力。支持發展各類特色小店,完善基礎設施,增加商業資源供給。對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給予免費創業培訓、“貸免扶補”創業貸款和創業擔保貸款扶持,依法落實促進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和農民工按照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增加非全日制就業機會。落實財政、金融等針對性扶持政策,支持勞動者通過臨時性、非全日制、季節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多樣形式實現就業。合理設定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管理模式,預留自由市場、攤點群等經營網點,推動非全日制勞動者較為集中的保潔綠化、家政服務、批發零售、建筑裝修等行業提質擴容。增強養老、托幼、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等社區服務業的吸納就業能力。對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從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照規定給予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支持發展新就業形態。實施包容審慎監管,促進數字經濟、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加快推動網絡零售、移動出行、線上教育培訓、互聯網醫療、在線娛樂等行業發展,為勞動者居家就業、遠程辦公、兼職就業創造條件。合理設定互聯網平臺經濟及其他新業態新模式監管規則,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中介服務機構等降低服務費、加盟管理費等費用,引導新業態企業放寬入駐條件、降低管理服務費,與就業人員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勞動保護等建立制度化、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創造更多靈活就業崗位,吸納更多勞動者就業。(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優化自主創業環境
(四)加強審批管理服務。開通行業準入辦理綠色通道,對需要辦理有關行業準入許可的,實行多部門聯合辦公、一站式審批。在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內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無須辦理營業執照。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引導勞動者規范有序經營。將家政服務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工作范疇,并把靈活就業家政服務人員納入職業培訓補貼范圍,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專賬中列支。(省市場監管局,各級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嚴格落實國家和我省出臺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對經批準占道經營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費。建立公開投訴舉報渠道,依法查處違規收費行為。(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各級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供低成本場地支持。落實階段性減免國有房產租金政策,鼓勵各類業主減免或緩收房租,幫助個體經營者等靈活就業人員減輕房租負擔。有條件的地區可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閑置空間、非必要辦公空間改造為免費經營場地,優先向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提供。(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級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大對靈活就業保障支持
(七)推動新職業發布和應用。密切跟蹤國家動態發布的社會需要的新職業,加大對直播銷售、網約配送、社群健康等更多新就業形態發展的支持力度。完善統計監測制度,探索建立新就業形態統計監測指標。(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等負責)
(八)加大培訓的針對性。將有創業意愿的靈活就業人員納入我省大規模職業技能提升對象范圍,組織開展開辦店鋪、市場分析、經營策略等方面的免費創業培訓,促進提升創業能力和創業成功率。支持各類院校、培訓機構、互聯網平臺企業,圍繞我省加快“五網”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八大重點產業高質量發展、打造世界一流“三張牌”技能人才需要,更多組織開展針對性強的技能培訓和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新職業技能培訓,推進線上線下結合,靈活安排培訓時間和培訓方式,按照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和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增強勞動者就業能力。(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總工會等負責)
(九)優化人力資源服務。把靈活就業崗位供求信息納入公共就業服務范圍,開設靈活就業專區專欄,免費發布供求信息,按需組織專場招聘,送崗位進基層進社區,提供職業指導等服務。指導企業規范開展用工余缺調劑,幫助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業精準、高效匹配人力資源。有條件的城市可選擇交通便利、人員求職集中的地點設立勞務市場或零工市場,組織勞務對接洽談,加強疫情防控、秩序維護和安全管理。鼓勵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靈活就業人員提供規范有序的求職招聘、技能培訓、人力資源外包等專業化服務,對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給予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等補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等負責)
(十)維護勞動保障權益。研究制定平臺就業勞動保障政策,明確互聯網平臺企業在勞動者權益保護方面的責任,引導互聯網平臺企業、關聯企業與勞動者協商確定勞動報酬、休息休假、職業安全保障等事項,引導產業(行業、地方)工會與行業協會或行業企業代表協商制定行業勞動定額標準、工時標準、獎懲辦法等行業規范。依法糾正拖欠勞動報酬等違法違規行為。持續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有針對性地做好工傷預防工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應急廳、省總工會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大對困難靈活就業人員幫扶力度。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靈活就業人員,可按照規定自愿暫緩繳費。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按照規定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基數高于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停止其社會保險補貼。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及時按照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范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切實加強組織實施
(十二)強化組織領導。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穩就業主體責任,把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作為就業工作重要內容,結合實際創新工作舉措,加強規范引導,完善監督管理,促進靈活就業健康發展。要統籌用好就業補助資金和其他穩就業、保就業資金,保障靈活就業扶持政策落實。有關部門要同向發力、分工合作,堅持問題導向,完善政策措施,共同破解工作難題。
(十三)加強激勵督導。各地、有關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和政策實施情況評估,狠抓政策落實,簡化手續,提高效率,確保靈活就業人員便捷享受各項支持政策和就業創業服務。將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有關工作納入文明城市創建和測評內容。對靈活就業政策落實好、發展環境好、工作成效明顯的城市,優先推薦納入創新型城市創建范圍。
(十四)注重輿論引導。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渠道和媒介,大力宣傳支持靈活就業的政策措施和典型做法,宣傳自主就業創業和靈活就業的典型事跡。建立輿情監測和處置機制,積極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1月18日
標簽: